《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法》实施后,长治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行动,深入部队与广大官兵进行交流座谈,针对大家提出的军人在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时不能依法享受免费乘车服务的情形,长治市检察院立即着手调查。首先查询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及法律规定,先后走访长治市工业和信息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核实相关情况,多次进行磋商。于10月12日和18日分别向两个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运行,提升服务质量,督促长治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障军人享受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长治市检察院将会持续跟进监督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军人优待措施专项行动,确保军人免费乘坐公交不再是“纸面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