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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公开听证 推动环境保护税应收尽收
时间:2022-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3月,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可能存在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为未按环保税法相关规定申报一般性粉尘环保税,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家税源税款流失。为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保护国有财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督促行政机关征缴环境保护税专项监督行动。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维护公共利益中的职能作用,及时解决环保税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就环保税征缴达成共识,防止国有财产流失。4月28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与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督促征收环境保护税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磋商会,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曙光主持,会议邀请市税务局、市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税务局、城区税务局、郊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区分局代表参加。市人大代表荣鑫、王芳,人民监督员栗洁受邀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市县两级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就相关案情做了详细介绍,以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法律依据向参会人员说明我市环保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各行政机关代表围绕辖区内环境保护税征收情况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和探讨,并就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如何履职做了交流和表态发言。经过听证评议,3位听证员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的处理意见。在充分采纳听证员评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市检察院及潞州区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公益诉讼事实确认书。

  牛曙光副检察长作了听证会总结,并对各行政机关代表和听证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达了感谢。强调这次听证会是对高检院《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相关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确保税源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各行政机关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相互沟通协调,深化内部信息共享机制,进行数据交换,堵塞征管漏洞,共同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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