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
时间:2022-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15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依法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工作,并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也是长治市检察机关首例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案件。

   

  李峰检察长作为承办检察官,认真细致开展释法说理,向犯罪嫌疑人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政策,讲解了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提出的量刑建议、适用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李峰检察长还详细讲解了故意杀人案件刑罚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随后,围绕案件事实、罪名、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等方面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意见。协商后,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协商及具结书签署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录制结束后现场形成光盘文件进行归档保存。

   

  此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是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积极尝试,旨在促进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让检察权在“在镜头下运行”,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这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工作,程序严谨,说理透彻,听取意见充分,为今后我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工作积累了经验,树立了标杆,将有力促进提升我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

检察机关职能
检察长致辞
领导简介及分工
组织机构及职责
荣誉之窗
  微平台  
长治检察微博
长治检察微博
长治检察微信
长治检察微信
长治今日头条
长治今日头条
 
基层院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邮编:046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