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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群团工作会议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机关群团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和推进措施,3月13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闫红花出席会议并讲话,机关党委委员、工会、青年团、妇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群团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听取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负责同志对本年度群团工作的安排部署。机关党委委员就如何进一步统一思想,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激发干警活力提出意见建议。


闫红花同志对机关群团组织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进一步提升我院群团工作质效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规范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各群体组织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运用相关政策规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二要加强服务意识,发挥组织功能。要广泛听取干警对群团工作的意见建议,善于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发挥好群团组织的示范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团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营造和谐奋进的机关氛围。三要加强创新意识,提升工作质效。机关群团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转变工作思维,按照清单化、节点化方式精心设计开展好群团工作,在履职实践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打造出具有长检特色的群团工作品牌。四要加强团结意识,凝聚奋进合力。群团组织要在上级部门和机关党委的统筹指导下,锚定目标,融合履职,营造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努力把机关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密切联系广大干警的桥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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