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党区检察院对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召开拟相对不起诉案件检察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会。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张国忠主持,听证人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介绍基本案情,向案件双方当事人核实了案件事实及赔偿谅解意见,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当场再次向被害人王某某表达了歉意,王某某予以谅解,双方冰释前嫌,表示今后互相做好村民、好邻居。
经评议认为,案件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法律适用精准。双方系邻里关系,虽有致轻伤后果,但犯罪情节较轻,事后犯罪嫌疑人积极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受邀参加听证会代表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以听证会形式,听取社会代表们意见建议,不仅能最大限度消除案件当事人的疑虑,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举措。
张国忠表示,今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上党区院将在更多案件处理过程中适用检察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平,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