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长治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1人,同比上升20.16%,不批准逮捕254人,同比上升20.95%;共决定起诉1629人,同比上升7.38%,决定不起诉457人,同比下降2.77%。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7.73%;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8.33%;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54%。
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33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28件,占监督数的97.85%。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07件次,监督采纳率为77.78%。
刑事抗诉。共提出抗诉15件,法院同期采纳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2件,占法院同期审结总数的比为92.31%。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为92.86%。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26件;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0件。
共办结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1件,其中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
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向审判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4件,法院同期采纳13件。
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4件,法院同期采纳2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8件,行政机关同期采纳18件。
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25件。
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0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立案情况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0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31件。
民事公益诉讼发出诉前公告8件;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90件,99.35%的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提起公诉和判决情况
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审查逮捕情况
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不批准逮捕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3人。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结时决定起诉30人,决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3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9人。
通过帮教回访、心理辅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46次;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等一般预防活动196次,共涉及53056人次。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来信来访等情况
受理来信来访等共计571件,同比上升5.35%。其中,来信130件,来访223件,电话1件,网络217件。
实际救助105人,发放救助金54.32万元。
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30件。其中,检察长办理93件,占11.20%;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737件,占88.80%。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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