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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1-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文件(24)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24日在长治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和转型发展蹚新路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为高质量转型发展大局营

造良好法治环境

    履职战疫,推进疫情防控部署落实。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以坚决态度、严格举措、果断行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出台涉疫办案规范,依法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犯罪,共批捕6件10人,起诉3件8人。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通过检察“三远一网”确保办案安全,共助力远程提审、远程开庭等2700余人次。两级院349名干警深入社区村镇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为平安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对监管场所防控疫情检察监督方案》,保障监管场所和人员安全。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向企业发放《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控提示》400余册,检察长带头走访调研,问需献策,为企业解决法律实务问题。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驻企联络员制度,推动化解疫情不可抗力矛盾纠纷,两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复工复产十个一典型案例。严格把握非罪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共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家不批捕12人,不起诉13人,最大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人,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4”制度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法衔接”机制,监检配合更加有力,制约更加有效。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35件4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9人,正在服刑2人;移送起诉31件37人。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共调查核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3件。

二、宽严相济,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治建设

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咬定为期三年目标不放松,持续攻坚克难,推动标本兼治,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三年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16件1005人,起诉186件1181人,高质量办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陈鸿志等114人、张继龙等4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两级院领导亲自办理97件涉黑涉恶案件,居全省首位。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改变公安机关涉黑恶定性36件,改变定性率为20.2%;坚持不枉不纵,不捕68人,不诉39人;对黑恶势力犯罪共追加逮捕46人,追加起诉147人。始终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年来,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14条,随案移送审查涉黑恶财产193亿余元。着眼建章立制、长效长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08份,覆盖了85%的黑恶案件,促进综合治理、源头根治。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批捕14442076人,起诉23223282人,办理的3起案件被最高检选为典型案例。部署开展禁毒攻坚行动、整枪治爆专项行动等,共起诉涉毒犯罪650884人,起诉涉枪涉爆犯罪1212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共批捕38人,起诉55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办理,上党区院办理的宋某某等人重大事故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检例第95号)。

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三零”创建部署,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共办理群众信访969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综合运用公开听证、调解等手段,邀请当事人、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共同辩明法理、说透情理,做实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共促成息诉111件。持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市检察院和沁源县院接受省检察院的审核验收,作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拟表彰单位向最高检推荐。

三、坚守为民初心,增进民生福祉

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共发现线索649件,立案598件,履行诉前程序496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壶关县院探索办理的全省第一例不履行赡养义务公益诉讼案,得到省检察院杨景海检察长充分肯定。上党区院和襄垣县院督促有关部门硬核拆除妨碍消防救援的违规建筑,打通绿色救援通道,社会效果良好。沁源县院在督促相关部门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制度的同时,在五龙川烈士纪念碑前的“检察公益林”种植了400余棵松柏,引领形成崇尚革命英雄、爱护红色文物的良好氛围。潞州区院办理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不规范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公益诉讼优秀案例。两级院办理的多起案件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多个国家级、省级媒体上公开报道,切实起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精准服务脱贫攻坚。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依法起诉涉嫌侵吞扶贫资金犯罪2人。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保障扶贫战果及时落地。着重以司法救助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向34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3.7万元。开展驻法院支持起诉岗试点,开展农民工讨薪检察专项行动,帮助13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50余万元。

助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着力守护群众“钱袋子”,依法惩治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套路贷”等金融犯罪,共批捕1523人,起诉2126人;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三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着力守护群众“菜篮子”“药罐子”,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药领域违法犯罪1522人,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7人。

着力守护长治绿水青山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24件32人。通过公益诉讼监督,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等78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产、生活垃圾10408吨,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养殖场13家。襄垣县院针对煤矸石责任主体不明,主动与相关地方政府、企业和村委四方联动,破解了煤矸石治理难题,实现了公益保护的双赢、多赢和共赢。以守护群众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市院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办理涉漳河、沁河和辛安泉水域公益诉讼监督案件33件,保护了长治母亲河和生命泉的安全。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预制度,充分运用附条件不起诉挽回迷途的孩子,宽而不纵,精准帮教。加大救助涉案困境儿童力度,建设未成年人观护救助“一站式”办案区,开展各类救助200余件次,向12名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3.2万元。继续探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办结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2件,干预监护案件6件,办理有关规范旅馆业、校园周边售烟行为公益诉讼案件6件。175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检护幼苗 法助脱贫”活动,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突出表现单位。推动本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日益显现,长治“四季花”未检品牌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聚焦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发展

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提升办案质效全面适用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为1:1.25,退查和延期案件进一步减少。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两级院员额院领导带头办理2907件案件,占全部案件的26.05%。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931人,适用比例为78.66%;积极使用“206”系统辅助提出量刑建议,共从轻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1158件,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实体和程序从宽,有效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着力做优刑事诉讼监督推进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工作,在22个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会同市公安局会签《检察联络室使用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监督工作规范》,检警配合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两项监督”、捕前分流、简案快办等职能发挥更加充分。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着力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共监督立案76件,监督撤案31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2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3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纠正减刑、假释提请不当64件;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不当192件,纠正后已执行33.7万元;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97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不当629件;倒查“纸面服刑”人员,摸排出判处实刑未交付罪犯117人,经监督纠正,已有53名罪犯交付或者已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对山西省潞城监狱、长治监狱进行“巡回检察”,发出检察建议8件,纠正违法通知1件。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建立诉讼卷宗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审查处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0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1件,法院改判11件,抗诉改变率为100%,居全省首位。加强虚假诉讼监督,针对虚假诉讼提出抗诉1件,移交刑事犯罪线索1件。潞城区院办理的纪某某与张某某等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省检察院作为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稳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加强穿透式监督,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在主要监督纠正法院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同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壶关县院办理的“壶关县自然资源局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并被省检察院邀请参加新闻发布会作经验交流。

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制定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各方面。扎实开展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自查整改存在问题。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回头看”工作,对十二个基层院党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信息档案》等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持续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举办政治轮训班和《民法典》专题讲座,检察人员政治理论素养和法律专业水平不断增强。大力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努力以检察文书“小切口”推动办案“三个效果”大提升。以“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行动为抓手,牢固树立“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加强检察文化培育与精神文明创建,全市11个检察院获评省级以上文明单位。

深化公开,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并认真梳理整改代表提出的意见。尊重和保障代表、委员主体地位,完善联系工作方法,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多个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群众37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761份,重要案件信息90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15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诚恳对待律师意见,接待律师阅卷1004次,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开拓奋进、砥砺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8个集体、2名个人获国家级表彰,14个集体、9名个人获省级表彰;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具体来说,一是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协调,各县区检察院之间发展也不平衡。二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大局意识、政治站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智慧检务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水平与新时代新需要还有差距。

各位代表,2021,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基调,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六稳”“六保”,全面加强“四大检察”,强化法律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全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提高站位,积极主动融入高质量转型发展大局。以营造“六个环境”为目标,以服务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创新创造为重点,狠抓“六稳”“六保”落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消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积极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办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金融领域犯罪。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着力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民生福祉聚焦民生焦点难点痛点,突出办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领域案件,重点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更高标准,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抓好案件公开审查和息诉罢访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三要全面加强检察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端正司法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创新发展。坚持做优刑事检察,以派驻公安检察室为依托,做好“两项监督”、提前介入、捕前分流等,切实担负起刑事主导责任。全面做强民事检察,加强重点领域民事裁判案件的监督,努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发挥“一手托两家”功能作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全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好地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

四要着力打造过硬铁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岗位练兵、专门培训力度,推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长效长治为抓手,推动全市检察纪律作风不断好转。严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各方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本次会议决议,坚定法治信仰,坚守法治精神,努力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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