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员案件评查,助推司法行为规范
案 件 评 查
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长治市检察院决定开展全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证
市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赵雅清检察长强调要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办案责任意识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案件质量,对评查出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对策,狠抓整改。
评查“三聚焦”,办结案件全覆盖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落实司法责任制、聚焦员额检察官办案,市院对2017年以来办结的全部案件进行评查。评查采取办案质效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定性的评价方法,从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方面检验办案质效。
一体化联动,实现全员评、评全院
市院全部员额检察官参与所有已办案件的交叉评查。评查案件统一编号,评查人员顺序轮案,以评查为手段,督促引导员额检察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办案工作规范的学习,同时互相监督,反向审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使每一位员额检察官成为熟悉各业务条线案件办理标准、办理流程,促进办案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个案分析,指引类案办理
为确保评查工作实效,市院将于10月下旬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汇报会。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强化对同类问题的研究、讲评、规范以及突出问题的专项分析,从案件受理、办案程序、系统运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操作规范,将同类个案问题解决方案提升为类案办理的指引。
完善机制,深化评查结果运用
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限期整改,同时将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晋级晋升、评优评先、员额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