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长治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暨“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全国、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回顾近五年来全市刑事检察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向前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闫红花主持会议并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治刑事检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红宇传达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副检察长陈冰解读《长治市检察机关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宇鹏传达省检察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调研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治、法治长治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大局大势,自觉把刑事检察工作放到全市中心大局中去推进和深化,依法惩防各类严重犯罪、经济金融犯罪、腐败犯罪、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做实法律监督,切实加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加强审查逮捕工作,加强证据和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加强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多办一些有分量、影响大、效果好的监督案件。依法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要深刻把握最高检党组、省院党组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部署,切实做到“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会议要求,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做优“三个管理”,健全刑事检察公正司法体制机制。要加强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要对刑事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管理,确保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到人、到案。要完善公诉等案件办理标准,开展好重点案件质量自查、检查、评查,促进办案实体、程序、效果有机统一。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素能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铁军。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基层院,市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部门的院领导、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在各院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