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他山之石
个人信息被泄露?检察公益诉讼出手保护
时间:2021-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到医院就医,结果自己的个人信息却被泄露用于商业营销,这放在谁身上都会觉得膈应。


 

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1件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就诊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就是这种非法获取就诊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营销的市场乱象。

 

 1万余条孕产妇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  

 

2016年至2018年期间,温州某儿童摄影公司员工张某某、某儿童培训公司员工卢某某等人,为公司商业营销需要,采用购买、交换等方式从温州多家医院非法获取1万余条孕产妇个人信息,期间张某某等人还向他人出售、提供孕产妇个人信息。涉案两家公司对员工非法收集、使用、泄露孕产妇个人信息用于商业营销的违法行为未尽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严重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鹿城区院)在刑事检察部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发现本案公益损害线索,于2019年7月31日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专案组通过调阅刑事卷宗、检索监管依据、搜集处罚案例、走访职能部门等方式,查明公益损害事实,明确监督对象,找准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享有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负有监管职责。 

 

治理向犯罪的上游追溯 
 

张某某等人因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涉案公司未因张某某、卢某某利用非法获取的孕产妇等个人信息进行商业营销受到相应处罚。2019年8月29日,鹿城区院向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公司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辖区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检察建议发出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查处工作一度停滞,鹿城区院持续跟进监督。2020年7月,区市监局对摄影公司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罚款3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培训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区市监局开展全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违法公司4家,罚没款16.8万元。 


 

办案过程中,鹿城区院针对就诊者个人信息主要从温州两家医院泄露这一情况,分别向两家医院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就诊者个人信息保护。两家医院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采取了加强信息查询权限分级管理、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工作电脑加密等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完善个人信息安全源头管理。 

  

 

个人信息保护已成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针对部分行政机关不注重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和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履职,凝聚各部门的监管共识,增强监管合力。同时以个案办理推动相关行业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助推提升治理效能。 


 

事实上,个人信息保护目前属于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最高检2020年9月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侵害领域的办案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其中有19个省份明确要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据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契机,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办理更多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检察机关职能
检察长致辞
领导简介及分工
组织机构及职责
荣誉之窗
  微平台  
长治检察微博
长治检察微博
长治检察微信
长治检察微信
长治今日头条
长治今日头条
 
基层院
友情链接